声明人:胡淑祺
在学校就读时,曾签名反对大法。后来有幸得法。在此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签名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紧随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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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3/1144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