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云、刘国生、刘国权
7.20后,我们曾向邪恶妥协。严正声明:我们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统统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3/1144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