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月桂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要以法为师,正念正行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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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9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3/1144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