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姝琴
在被非法关押期间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心不动,走好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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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9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3/1144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