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桂馨
在高压强化洗脑迫害下,所做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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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3/1144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