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群英
在洗脑班的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3/1144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