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丽书、李素芹、杨丽华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3/1144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