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义培
在派出所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以及所签的名,一律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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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3/1144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