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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淑芬

    我今年六十九岁了,于1999年3月得法开始修炼的。99年7.20邪恶对大法的迫害开始了,当时我私心、人心、怕心过重,当恶警逼问我时,我违心的说了一句“不炼了”。事过之后,我十分后悔。在此严正声明我在邪恶面前所说的话全部作废。决心今后要更加认真做好师尊嘱咐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,永远紧随师尊走到底,直至圆满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4/11449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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