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淑兰
99年7.20以后,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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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4/114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