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树芬
由于学法不深,在高压下做出了不符合大法的事,给大法抹了黑。在此声明:自己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,签的字全部作废。我决心跟随师父修炼大法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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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4/114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