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建华
在强化洗脑迫害下,由于怕心,我向邪恶写了“保证”,我现在郑重声明: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4/114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