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己蓉
我在2001年被县610办绑架到洗脑班,邪恶逼迫在“三书”上签了名。现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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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4/114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