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苑宝义
我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言行,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4/114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