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如芝
在高压下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4/114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