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秀英
在2000年遭迫害,一切所说所写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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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4/114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