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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辉

    我是1997年开始修炼大法的,得法后带修不修的,到了99年7.20,接受了单位的“说服工作”,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2000年6月去上访,后被非法劳教三年。回来后,求安逸的心很重,不想再去劳教所那样的地方受苦,就又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最近师父又给了我一次机会,学了同修拿来的师父的新讲法和要求弟子必须做的三件事后,感到自己以前的做法给大法带了负面的影响。现严正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抓紧时间做好该做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5/11456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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