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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庭英 我今年56岁,在96年走進大法修炼的。99年7.20邪党迫害大法期间,自己学法不够,没有在法上认识到修炼的严肃性,在单位领导、保卫科高压迫害下,写了所谓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,向邪党妥协,做了一件对不起大法的事,给大法造成了一定损失。我声明以前所写的一律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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