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赵庆丰、程少林 99年7月23日,在乡政府和公安局威逼利诱下,违心的在它们准备好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;在女儿被迫害时由于救女心切,也在它们备好的一些东西上签过字,虽然当时是为了敷衍邪恶,但现在想来太不对了,所以在此严正声明:所签过的“保证”和所有不该签的字一律作废无效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0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