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佳苹
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5/1145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