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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冯淑芳 7.20邪恶迫害初期,单位领导书记、主任找我谈话,让写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我说:“不会写。”主任就不让我上班,最后主任写了一份让我照抄交给书记,才让我上班。后来,每到所谓的敏感时期,派出所就派人到我单位问我“是否还在炼功”,场领导就说我“再不炼了”,然后告诉我“如果有人问炼不炼功,就说不炼了”,我默认了。现在严正声明:当时我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与旧势力彻底决裂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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