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柳耀华
我在2005年9月11日被邪警非法抓在洗脑班迫害,由于在高压下写了自己不该写的东西。今天特此声明,自己所写所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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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6/1146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