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但永辉
我在2000年被邪恶派出所非法抓捕,被关了半个月后,当地派出所把照片拿去写了东西,让我盖了手印。现悟到这是配合了邪恶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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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6/1146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