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奎义
由于自己的执著心没有去,在以前曾经做过一些有损于法轮功的言行,现在知道自己以前的做法是错的,非常后悔,所以我声明以前有损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努力挽回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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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6/1146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