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穗生
99年7月20日后,我曾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。我对恶警说;“已经同单位表明暂不炼功”。还将部份大法书烧了。在此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6/1146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