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罗万芬
我是99年邪恶开始迫害时,由于没有守住心性,在理智不清时烧了大法书和音乐磁带,做了违背大法的事。我郑重声明: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事作废。今后一定按照师父要求的做好做正大法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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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6/1146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