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秀芬
我最近从拘留所出来,被当地恶警接回准备释放时,它们问我“还炼不炼了”,我随口说了一句“书都被你们收走了,还炼啥呀”。现在声明:我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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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6/1146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