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定国
我是2005年春节得法的。曾几何时将一本《九评共产党》烧毁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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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6/1146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