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立英、张艳华、徐淑兰、李桂芳
邪恶对我们迫害时,所说和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以后走好走正师父给安排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6/1146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