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春梅
在邪恶的高压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。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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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6/1146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