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蒋立明
在高压下写的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“和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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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6/1146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