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昌梅
我在99年12月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6/1146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