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包怀娟
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6/1146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