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谢俊英
我有幸于1997年5月得大法。我从内心感激师父,感激大法。7.20邪恶非法迫害大法开始后,邪恶要我在它们早已准备好的材料上签名,我按了指印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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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7/1146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