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雷明刚
我是97年春季得法的。因怕心,脱离了大法三年之久。今年10月份又从新回到大法中。现在郑重声明:以前我向邪恶多次写的“保证书、决心书”一概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的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7/1146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