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春萍
我因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劳教。其间,在高压下我写了“三书、揭批”。严正声明:我在劳教所、街道、派出所、单位写过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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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7/1146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