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龚玉花
1999年7.20后,我在邪恶迫害中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”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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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7/1146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