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明珠
我被派出所非法抓去,在恶警的威胁、迫害下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。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特此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7/1146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