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兰同贤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7/1146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