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兰
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说了“不修、不炼”。在此郑重声明:我所写的“不修、不炼的保证书”和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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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7/1146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