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伟昌
刚上大学的时候,学校叫每个学生写一份“对法轮功的认识”。我写了。特此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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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7/1146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