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文慧
我到劳教所去看望亲人,所里的邪恶问我“炼法轮功没有”,我答“没有”。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声明: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7/1146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