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丁泽
2005年9月9号,派出所拿一张纸来威胁我,要我签名,我顺从了。对不起师父和大法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签名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7/1146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