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班淑梅
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,及他人代我签的、做的和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彻底与旧势力决裂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坚信师父和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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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7/1146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