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贺才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7/1146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