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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有珍

    99年10月我无故被抓,并强迫写认识,我不肯写,丈夫帮我写了些所谓“认识”之类的东西,因此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,同时也使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业,痛悔不已。为挽回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现特此声明那些所谓“认识”之类的东西(不管是谁写的都是破坏大法)全部作废!一切有损于大法的“材料”、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0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0/31/1885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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