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翠连、任富、李玉梅
在看守所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声明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坚信师父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7/1146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