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焦玉珍
2005年4月15日,因讲真象、发大法资料,被恶人举报。在恶警的高压下,我说了对大法不敬的话。严正声明:我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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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8/1147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