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余香兰
1999年7月20日,我毁坏和交了师父的法像及书籍,并放弃了修炼。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救度。现声明:我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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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8/1147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