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秀丰
2003年,在邪恶的逼迫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一律作废。今后坚信师父、坚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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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8/114753.html